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2-21 截至日期:2017-03-13 所在地区:黑龙江/黑河市 浏览次数:229
核心提示:项目编号:SG1100G17002号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黑河市南部棚户区配套给水工程已由黑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南部棚户区配套
项目编号:SG1100G1700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河市南部棚户区配套给水工程已由黑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南部棚户区配套给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市发改审批[2017]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河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开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黑河市幸福大市场至土产路。
2.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黑河市南部棚户区配套给水工程。主要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为铺设DN700供水管线1088米,DN300供水管线土产路共1252米,砌筑阀门井23座。
2.3计划投资额:计划总投资额为750万元。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03月17日,竣工日期为2017年04月28日,总工期43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工期顺延。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所包括的全部施工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同类工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须提供本工程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近三个月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供针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招标项目投标,以黑龙江工程招标网监管系统先登记时间为准。
3.4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外省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必须到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购买企业锁),请于2017年02月20日至2017年02月24日自行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监管系统内报名,按照招投标监管系统要求的内容如实申报。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名的企业,投标将被拒绝。
4.2在省招投标监管系统内项目班子成员信息与纸质投标文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该项目招投标活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等。招标文件及图纸以招标公告附件形式发布。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5.2凡通过网上报名者,请于2017年02月24日至2017年02月28日,上午08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到黑龙江正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黑河市环城东路1号)购买工程量清单光盘,工程量清单光盘一正一副,每张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3未购买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光盘的潜在投标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活动。
5.4招标文件如有答疑、澄清、补充通知等,将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上以补发公告形式发布,投标人自行在网上查阅、下载,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由于投标人未及时下载而影响投标人正常参与投标活动的后果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3月13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黑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大厅(黑河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五楼,黑河市通江路12号)。开标时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同时到场并查验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项目经理执业证书原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原件。证件不符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参加招投标活动的,按自动退标处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在报名前请与招标人联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河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河市王肃街246号
邮 编:164300
联 系 人:孙婵
电 话:13634560035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正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黑河市环城东路1号
邮 编:164300
联 系 人:杨丹丹
电 话:0456-8228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