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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2-21  截至日期:2017-02-27  所在地区:江苏/泰州市  浏览次数:239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张郭镇罗么村、刘西村污水处理设施工程项目编号:S3212810351000071招标人名称:兴化市张郭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名称泰州天

项目名称:张郭镇罗么村、刘西村污水处理设施工程

项目编号:S3212810351000071

招标人名称:兴化市张郭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名称泰州天正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兴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资金来源:财政

项目规模:张郭镇罗么村、刘西村污水处理设施工程,投资58.16062万元

建设地点:张郭镇罗么村、刘西村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公告开始时间:2017年02月21日 08时30分

公告结束时间:2017年02月27日 17时30分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S3212810351000071001001

标段名称:张郭镇罗么村、刘西村污水处理设施工程

发包内容:施工类-工程施工-市政工程-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 张郭镇罗么村、刘西村污水处理设施工程

正式预算价(万元):58.1606

发包价(万元):49.0852

本标段计划工期:60天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对投标人的其它要求:1、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如经查实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违反公告附件2.6条有关规定,将按弄虚作假违法行为限制投标人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3—6个月,同时限制项目负责人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1年,并报有关主管部门扣减企业诚信分。 
2、工程款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的50%;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至合同价的80%;验收合格满贰年后凭审计报告结清余款不计息,每次付款时均须开具正式税务发票。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参加投标时,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核验书》。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到账时间)必须在2017年03月02日 09时30分前一次性从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网上银行或电汇支付至兴化市政务服务中心(从会员系统获取子帐号)。
6、评标方式: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办法(不采用二合一评标)
7、投标人应自行在资源交易网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答疑、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开始,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在投标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投标人出具的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承诺书(最新缴费时间至投标截止日,需在近一年内,详见公告附件第一条2.7项规定)
9、其他:投标期间,如遇技术问题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吴工:18051855039、0523-83323858。 10、本工程投标文件解密实行有限数量制 。

投标报名及招标(资审)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02月21日 08时30分 至 2017年02月27日 17时30分 , 从资源交易网招投标平台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化市张郭镇人民政府

电话:18952689698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泰州天正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23-83324779

联系人: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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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 400-8088-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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