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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2-21  截至日期:2017-03-15  所在地区: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  浏览次数:232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元谋县凤凰大道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三次招标)”(以下简称:本工程)已由元谋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元发改字(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元谋县凤凰大道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三次招标)”(以下简称:本工程)已由元谋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元发改字(2016)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元谋县水务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本项目采用融资代建方式合作建设,招标人为元谋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昆明晨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目元谋县凤凰大道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三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元谋县凤凰大道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三次招标)。
(2)项目编号:KMCXZB2016007006。
(3)项目地点:元马镇。
(4)建设规模:元谋县凤凰大道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三次招标)新建污水管道2831M,其中新建d400T型球磨铸铁污水管166M,d500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1074M,d500Ⅱ级钢筋混泥凝土污水管674M,d600Ⅱ级钢筋混凝土污水管917M。具体为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所包括的所有工程内容,工程完工后,通过竣工验收,将合格的工程移交给招标人。
(5)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列范围的所有内容。
(6)融资金额:元谋县凤凰大道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三次招标)所需的全部资金约638万。
(7)投资回报:本项目资金占用费为7%/年计算。
(8)回购期:元谋县凤凰大道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三次招标)回购期限为2年。
(9)付款方式:交工验收或移交使用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自交工验收合格或移交使用之日起计算,满一年后支付审计认定价(若审计机构未审定结算价款,则以甲乙双方审核的结算金额为准)的30%及相应的资金占用费;自交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满二年后支付审计认定价扣除已支付款项的剩余结算款及相应资金占用费。年投资回报:本项目资金占用费率为7%/年(包含融资的所有利率),自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后期未支付的60%建设资金的资金占用费,第一期支付的40%不计取资金占用费。
(10)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布开工令为准)。
(11)质量标准:符合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及相关国家和地方性验收规范。
(12)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所要求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资金筹措能力,提供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注册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资格能力。
(2)要求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
(3)要求投标人社会信誉良好,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出资能力,并出具银行存款证明或自有资金证明(不得少于招标工程拦标价的80%)(即488万元),需提供在投标截止日60日内银行时点存款证明(或对账单)。银行现金存款证明针对投标法人单位,个人或总、分支机构的证明无效。若投标人提供多个银行的存款证明时,可进行累加,但必须为同一天开具的时点证明。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及其以上资质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5)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6)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经审计的2013-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负债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2016年成立的企业不需提供但应出具相关说明。
(7)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近三年(2013年—至今)承担过1个以上(含1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业绩指竣工验收合格的投资在600万元及以上的管网工程),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8)技术负责人的中级职称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三年(2013年—至今)承担过1个以上(含1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业绩指竣工验收合格的投资在600万元及以上的管网工程)。并在今后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允许更换,必须常驻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并自行承诺。
(9)当前未因记录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无职务犯罪记录,2013年以来若有涉及诉讼案件的提供结果,并按照要求作出承诺书(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投标人招标项目履约能力)。
(10)云南省省外的企业有入滇信息登记证或入滇备案证,且符合《云南省省外企业入滇从事建筑活动管理规定》。
(11)企业近三年(2013年—至今)承担过1个以上(含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指:类似业绩指竣工验收合格的投资在600万元及以上的管网工程.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申请报名:请投标人于2017年2月21日至2月27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在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元谋县元马镇龙井街82号)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120000.00元(壹拾贰万元整)申请人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凭转账凭证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缴纳的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元谋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元马信用社
银行账号:3300006507101012
6.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请于2017年2月21日至2月27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在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元谋县元马镇龙井街82号)由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作为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报名,并持下列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5)资质证书原件(除元谋县本地以外的投标单位可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6)省外企业须提供入滇信息登记证或入滇备案证原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交代理公司)。
6.3《招标文件》售价1200元/份售后不退。
6.4特别申明:按《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号公告》的相关要求,各投标申请人报名时,招标代理机构将现场留影为证。

7、招标文件的提交
7.1递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5日上午9时;地点: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元谋县元马镇龙井街82号)。超时将视为放弃投标。
7.2开标时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作为被委托代理人)亲自到场开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元谋县水务局
联系人:杨工
电话:13577844520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晨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金色大道金泉小区15幢7单元201室
联系人:杨工   胡工
电话:15125784909
会展 13890505561
热线 400-8088-659
客服 1977554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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