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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2-22  截至日期:2017-02-28  所在地区: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浏览次数:247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第四师66团保障性住房宏福众安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第四师发改委以师市发改发[2016]279、529号文批准建设,建

1. 招标条件
第四师66团保障性住房宏福众安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第四师发改委以师市发改发[2016]279、52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和单位自筹,招标人为第四师66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第四师66团。
2.2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3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0月30日。
2.3 建设内容:铺设给水管网3677米,排水管网3638米,供热管网2×2935米,小区道路8055㎡,电力通信管线7900.5米,绿化14950㎡,预装式变电站及小区物业、公共服务设施等(详见施工图)。
  2.4 标段划分:施工为一个标段,监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承担过已完工类似合格工程二个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执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册。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监理: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承担过已完工类似合格工程二个业绩,执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2月21日至 2017年2月28日,每日上午 10:30时至 13:00 时,下午 16:30 时至 19: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领取招标文件,请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已换发新版企业资质证书(需具备二维码)的投标企业,报名、购买标书可以提供资质证书公证件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未换发新版资质证书,使用旧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企业,报名、购买标书需提供旧版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公证件待查)、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拟派建造师证书(施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疆外企业应提供进疆备案登记证明,已完工类似合格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其他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于封面写明项目名称)。
5. 联系方式
招标人:第四师66团
地址:第四师66团
联系人:唐炳芸
联系电话:1377910887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邮政编码:835000
地址:伊宁市军垦路四师军垦花苑高层14栋804室
联系人:石岩  闫江明
电话:0999—8166170
传真:0999—8166170
监督电话: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0999-8182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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