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2-23 截至日期:2017-02-27 所在地区:江苏/镇江市 浏览次数:252
核心提示:一、镇江瑞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丁岗村、葛村、留村控源截污工程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
一、镇江瑞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丁岗村、葛村、留村控源截污工程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及招标内容
1、工程地点:镇江新区
2、工程规模:造价约2550万元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7年3月至2017年6月
5、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上的控流截污工程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1 标段的投标,最多可以中 1 个标段。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其他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件;
(6)、参加资审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c. 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7)、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出具投标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以投标施工企业注册地的市级(含县市级)及以上检察机关查询记录为准。资格审查未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资审不合格单位。
注:江苏省内企业可直接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 申请查询并下载打印告知函(告知函盖有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防伪二维码无法进行验证的视为无效告知函;原检察院出具的书面查询告知函在有效期内的仍可用于本次投标),江苏省外企业由各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出具书面告知函。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限以告知函中载明的有效期限为准,没有载明有效期的以告知函开具日期后的60日为准。凡超过有效期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均属无效,投标人将被视为资审不合格。
(8)、本地企业需提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原件。外地企业中标后按规定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9)、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
①、本工程项目管理机构需配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名,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管理人员类型,其他人员的配备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配备。
②、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所有证书原件需扫描后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
③、依据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规定,施工企业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施工合同备案时,应同时将施工合同附件“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中的关键岗位人员(关键岗位人员指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及其他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备案。经一体化平台备案的关键岗位人员,系统自动锁定,未经解锁的,无法在其他工程项目中进行投标和施工合同备案。
五、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差额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各潜在投标单位必须于参加投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加报名单位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联合体必须以牵头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户名:镇江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号:3200 1758 8360 5916 616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
交易中心财务联系电话:0511-81989108
注:①、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只需在开标时将《年度投标保证金已收证明》原件递交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公证人员查验,如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的,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以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企业诚信库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
③、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④、投标截止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⑤、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统一代为办理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⑥、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电汇时,必须将“保证金缴纳码(8位数)”填写在电汇凭证的“附加信息及用途”处。(详细步骤见“镇江市工程建设网最新动态”关于变更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如有特殊情况,需招投标监督部门备案)
2、履约保证金:本工程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向招标人合同总价的10%的履约担保,作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合同总价的10%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七、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信用分”的评标方法,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①本评标办法总分为95+信用分,其中投标报价95分,信用标 3-5分。
②投标报价分值计算(95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人)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 中随机抽取一种。
八、招标(含资格后审文件)文件下载
请申请人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300元后登录网站,于2017年2月23日00:00至2017年2月27日24:00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逾期将不得下载。(CA证书的问题致电0511-88968012,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18052893535)。
九、其他
1、对于资审合格后无不可抗力放弃投标的、投标截止后无故撤回投标文件,以及项目负责人无故不参加答辩等疑似围标串标的企业将被在镇江市工程建设网及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其投标。
2、本项目使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审查合格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3、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2017年2月23日00:00至2017年2月27日24:00。
4、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5、招标人郑重申明: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严格依据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招函[2016]9号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异议或投诉,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监督电话,新区建设工程招标办:0511-88980539)。
十、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新区通港路96号
联系人:马工
电 话:0511-83179238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润州区常发广场6号楼1115室
联系人:李工
电 话: 0511-85280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