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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2-24  截至日期:2017-03-20  所在地区:河南/洛阳市  浏览次数:259

核心提示:偃师市中州路、汉魏路电力通道工程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具备招标条件。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偃师市首阳新区建设办公室的委托,

偃师市中州路、汉魏路电力通道工程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具备招标条件。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偃师市首阳新区建设办公室的委托,现就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偃师市中州路、汉魏路电力通道工程
招标编号:偃公建[2016]021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
中州路西起汉魏路、东至相国大道,沿道路中北48米处全线铺设电力管道;汉魏路北起永宁路、南至滨河大道,沿道路中东32.5米全线铺设电力管道。
2、建设地点:偃师市中州路、汉魏路;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标段划分:共二个标段:施工标、监理标;
5、招标内容:中州路西起汉魏路、东至相国大道,沿道路中北48米处全线铺设电力管道;汉魏路北起永宁路、南至滨河大道,沿道路中东32.5米全线铺设电力管道的施工及该工程施工建设与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6、承包方式:总承包,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7、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招标范围:施工标为电力管道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
             监理标为该工程施工建设与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施工标: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出具无担任其他在建项目职务证明(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出具本单位缴纳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2013年1月以来有1项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
5、2013、2014、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需在报名有效期内;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监理标: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具备注册市政专业,出具本单位缴纳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2013年1月以来有1项类似监理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 
5、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需在报名有效期内;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7年02月24 日至2017年03月0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大厅(偃师市首阳新区中州东路浙江大厦西北配楼);
2、报名注意事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及有关资料到现场报名;
施工标: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2)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证明;
(4)2013年1月以来有1项工程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
(5)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需在报名有效期内;
监理标: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2)拟派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      
(3)2013年1月以来有1项类似监理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      
(4)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需在报名有效期内;
    备注:以上资料中的证明材料需在有效期内。
1、报名时需提供两份上述全部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全部资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上述所有原件将进行现场审验,装订成册的资料由招标人留存备查。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3、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工本费:施工标1000元/套,监理标500元/套,报名时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3月20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第一开标室(偃师市首阳新区中州东路浙江大厦西北配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事项
1、开标时间:2017年03月20日上午09时30分
2、开标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第一开标室(偃师市首阳新区中州东路浙江大厦西北配楼)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偃师市首阳新区建设办公室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3353979199
邮    箱:54524724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正大国际2817室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7772158942
邮    箱:ztglly6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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