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郴州市苏仙区九龙水寨森林防火通道工程已由郴州市苏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苏发改 [2016]1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郴州市
1.招标条件郴州市苏仙区九龙水寨森林防火通道工程已由郴州市苏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苏发改 [2016]1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郴州市苏仙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郴州市苏仙区九龙水寨森林防火通道工程
2.2建设地点:苏仙区飞天山镇
2.3项目规模:本项目位于郴州市苏仙区飞天山景区内,起点接郴永大道,终点至飞天山景区九龙水寨。是郴永大道连接九龙水寨的森林防火通道。其中主路长2008.595m,A线长685.970m。整个一期道路工程总里程长度约2694.565m。其中九龙水寨森林防火通道工程主路K0+260.000~K0+320.000段为一座60m长(3*20m)的钢筋混凝土空心板桥;K1+596.500~K1+626.500段为一座30m长的钢筋混凝土拱桥;K1+777.600~K1+813.600段为一座36m长的钢筋混凝土拱桥。
路基宽度:K0+11.710~K1+588.668段,采用双向两车道,一块板结构,路幅总宽度9m。K1+588.668~K2+008.595段,采用双向两车道,一块板结构,路幅总宽度7m。AK0+3.305~AK0+685.97段,采用双向两车道,一块板结构,路幅总宽度9m。
道路结构形式:18cm级配碎石垫层+18cm4%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cm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0mm稀浆封层(乳化沥青,ES-3型)+6cm(AC-20C)中粒式沥青混凝土+4cm(AC-13C)细粒式BRA改性沥青混凝土。
人行道结构一:1:3水泥砂浆厚5cm+900*300*100红砂岩石板。人行道土基压实度90%。人行道高出路面15cm。此人行道结构形式适用于K0+14.621~K0+260段。
人行道结构二:1:3水泥砂浆厚5cm+900*300*100红砂岩石板。人行道土基压实度90%。人行道与路面齐平。此人行道结构形式适用于K0+260~K2+008.595段、AK0+3.305~AK2+685.97段。
人行道侧石、平石均采用麻石材料。
2.4工期要求:计划工期 12个月。
2.5质量要求:按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保修5年。
2.6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桥涵、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排水工程、管线工程、附属工程等(详见施工图纸)。
2.7本项目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相应的类似项目经验,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潜在的投标人按照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郴建发[2015]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
3.2湖南省以外行政区域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投标人,还需取得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查询结果加盖公章)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五年内(指2012年01月01日起至2016年12月30日止)至少独立完成两个单项里程不少于5公里的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并经交(竣)工验收合格的公路工程或者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至少包含路基、混凝土路面、桥涵工程,其中桥梁单跨不小于20m,或单供不小于36m);
3.4 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为本企业注册的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及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具有交通运输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或市政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报名后不允许更换;
3.5拟任项目总工应为本企业注册的具有道路与桥梁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者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报名后不允许更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信誉要求:根据湘交基建〔2011〕358号规定,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9年版)“申请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申请人或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5年度D级、连续两年(2014年和2015年)评为C级及以下、连续三年(2013~2015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报名;
3.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均将被否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9项目部所有工作人员年龄不得超过65岁;苏仙区工作人员退休后三年内不得在该项目兼职,其他公职人员一律不得在该项目兼职。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2 月 27日至2017年 3 月 3 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 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公司(郴州市北湖区骆仙路燕泉福邸1710室)持下述资料验证报名:① 单位介绍信、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②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未办理三证合一请另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③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④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⑤入湘承揽业务的省外建筑企业基本信息截图打印材料或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建筑企业提供)、;⑥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职称资格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工的职称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⑦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近六个月社保证明(2016年8月-2017年1月);⑧业绩清单及合同(中标通知书)⑨列入业绩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者建设工程管理系统查询截图打印材料;
注:上述①~⑧项须提供原件查验并留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印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在报名现场查验并核实方能获得报名资格,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作为无效处理,上报纪检监察及行政主管部门,并纳入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4.2 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
4.3 招标人在接受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17年3月20 日上午10:00时;开标地点: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3楼11号开标室(374号房)(郴州市国家会展中心附近)。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送达指定地点的或采用邮寄方式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办法
根据湖南省交通厅湘交基建[2013]307号《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招标分类资审随机分配合理低价法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规定,本次招标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合格制审查,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郴州市苏仙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苏仙区政府新楼9楼
联 系 人:何郴华
电 话:1536726522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郴州联系地址:郴州市北湖区骆仙路燕泉福邸1710室
邮 编:423000
联 系 人:贺小蕾
电 话:0735-2862815/13875510783
传 真:0735-2862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