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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2-27  截至日期:2017-03-03  所在地区:黑龙江/哈尔滨市  浏览次数:477

核心提示:项目编码:SG0100G1703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香坊区松乐街与松梅路交汇处(NO.2016HT009)地块(华润·中央公园)项目已由哈尔滨市

项目编码:SG0100G1703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香坊区松乐街与松梅路交汇处(NO.2016HT009)地块(华润·中央公园)项目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哈发改核准【2016】40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华润置地(哈尔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一期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香坊区松乐街与松梅路交汇处(NO.2016HT009)地块(华润·中央公园)一期施工

2.2建设地点:香坊区松乐街与松梅路交汇处

2.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81805.59㎡

2.4计划工期:2017年3月25日至2018年10月31日,共计586天。(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土建、水暖、电气、消防、弱电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共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1#楼、2#楼、7#楼、8#楼、12#楼、13#楼、14#楼、15#楼、16#楼、17#楼、18#楼、17#楼、18#楼、19#楼、20#楼、21#楼、22#楼;

第二标段:3#楼、4#楼、5#楼、6#楼、9#楼、10#楼、11#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企业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2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项目经理本人(拟派建造师),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行贿受贿记录、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本人须按照要求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要求项目经理提供所在企业在当地的社保部门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2016年8月—2017年1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及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有效的劳动合同。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任一一个标段投标,但只可中得一个标段。各标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设备不允许重复。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外省建筑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注册建造师)。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8 其他要求:投标企业须提供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能体现本企业在严寒地区的类似工程业绩至少一项(第一、二标段业绩建筑面积均不得小于80000平方米),提供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业绩中标公示网页版截图及查询网址、工程竣(交)工验收报告原件,上述材料缺一不可。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27日至2017年3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大厅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符合相关规定,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 日内寄送。

4.4 潜在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单位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为建造师本人,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4)资质证书;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已办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

(8)投标人承诺(承诺内容请在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下载)

(9)哈尔滨市清欠办出具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

(10)《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打印页(外省投标人提供,并加盖公章);

(11)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及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有效的劳动合同、投标前最近六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12)小班子成员岗位证书【施工员(工长)1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证、身份证复印件及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有效的劳动合同、投标前最近六个月(2016年8月—2017年1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班子或项目班子成员。

(13)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有效的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页截图打印页及查询网址、工程竣(交)工验收报告原件,上述材料缺一不可)。

各项投标登记材料的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期内方为有效。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投标登记处联系电话:0451-8751958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

7.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3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

7.1潜在投标人在进行投标登记时,须携带企业锁或企业账号及密码进行"哈尔滨市招标投标业务监管信息平台系统"电子信息录入,电子信息包括企业工商信息、企业资质信息、拟投项目班子人员信息(注册建造师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3人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等,以上人员均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监管信息平台中所填报的项目组织机构人员信息与投标文件中的人员必须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润置地(哈尔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20层

邮        编:150090

联   系   人:许先生

电        话:0451-82362803-8059

传        真:0451-82362802

电  子 邮 件:zbshizu@163.com

开  户 银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

账        号:6501015510000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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