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银湖路(天谷大道-园林路)道路及排水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荆州市沙市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湖路(天谷大道-园林路)道路及排水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荆州市沙市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银湖路工程立项的批复沙发改发[2017]20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湖北江汉明珠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江汉明珠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银湖路(天谷大道-园林路);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道路及排水全长818米,红线宽度25米;
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10113989.5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银湖路(天谷大道-园林路)道路及排水工程,具体以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014年至今已完成过类似1000万元及以上城市市政道路及排水工程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备案证书,以工程竣工备案证时间为准。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 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在湖北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省住建行政主管部门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信息为准(提供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7年2月27日至2017年3月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后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和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不收取文件费用,投标人登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备份))和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2日9 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备份)与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荆州市沙市区北京西路440号,荆州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 根据本章第
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江汉明珠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沙市区荆沙大道
邮 编:434000
联 系 人:朱霄
电 话:1592664314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荆州市北京西路440号
邮 编:434000
联 系 人:魏涛
电 话:1350725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