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2-28 截至日期:2017-03-22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151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丰都县社坛场镇供水工程(二标段)(第二次)已由 丰都发改委发〔2015〕4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丰都县社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都县社坛场镇供水工程(二标段)(第二次)已由 丰都发改委发〔2015〕4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丰都县社坛自来水厂 ,建设资金来自 三峡后续项目建设资金和农发重点建设基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管网及机电设备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PE管网20余公里和增压泵及自动化控制等机电设备;本工程最高限价为:4290217.91元,具体见材料清单。
交货期:具体交货期以中标后合同约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本项目所需材料生产能力的厂家或销售代理商均可参与本次投标,但同一生产厂家只能指定一家销售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且同一生产厂家和其销售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次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4凡由重庆市水利局在重庆水利水务网上对其不良行为进行公告,在其不良行为的公告期内,禁止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5 应具备与本项目类似业绩一个及以上。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2 月 28 日起在《资源交易网》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及最高限价等招标资料。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资源交易网》所发布的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投标人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3 月 21 日12时00分前将招标文件费用和投标保证金从本单位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划转到本单位重庆银行网银账户,然后通过资源交易网递交招标文件费用和缴纳投标保证金(若拟投标企业没有开通重庆银行网银的,则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到重庆银行申请开通;详见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其它下载→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网上缴纳保证金的通告)。
4.3 招标文件每套 1000.00 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 3 月 22 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丰都县社坛镇自来水厂
地 址:丰都县社坛镇
联系人:彭老师
电 话:1351231935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科尔国际16-11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23-72251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