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乡县城区排水管网优化新建与改造工程(书院洲雨水北排)项目已由安发改【2017】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乡县城区排水管网优化新建与改造工程(书院洲雨水北排)项目已由安发改【2017】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安乡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安乡县城区排水管网优化新建与改造工程(书院洲雨水北排)
2.2建设地点:安乡县书院洲
2.3建设规模:总投资约824.12万元,泵站改造工程等(具体以安乡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金额为准,投资规模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招标范围:新建设计流量为4m3/s的排水泵站一座、改造明渠940米。(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14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
3.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应已在国家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了信用档案,未在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其资质、业绩、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资历在评标时不予认定。
3.4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以注册证书为依据);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证书为依据),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劳动合同和近六个月的社保为依据,并提供社保个人账户官网打印件及查询网址,网上不能查询的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不能查询的有效证明,下同),无在建项目。
3.5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职称证为依据),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6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岗位资格证(以证书为依据),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7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根据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文件精神,各投标人应到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一律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凡符合资格条件有意参加投标者,招标文件将于2017年 2 月 28 日至2017年 3 月 6 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出售地点为:安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招标文件、清单及图纸售价为人民币壹仟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2请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①单位介绍信②营业执照副本③资质证书副本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⑦五大员上岗证及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⑧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的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单原件⑨关键岗位人员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必须有最近6月的详细缴费记录)。以上全部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壹套(须加盖单位公章)
4.3招标文件的澄清与答疑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4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否则其投标无效。
4.5投标人的拟任项目负责人不能有在建项目(指在本项目招标期间,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以《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 3 月 20 日 15:00时,地点为安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Ⅰ。
8.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壹拾伍万元整,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2、投标保证金缴交账户:
开户名称:安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 行:长沙银行安乡支行
账 号:8001 7167 3211 013
联系 人:聂其红
联系电话:0736-4302017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安乡县水利局,监督电话:0736-4383999。
11.其它内容:
11.1中标后,中标人必需按照安政发[2014]8号文件提交履约保证金;
11.2中标人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担该项目,将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处罚,所交履约保证金收缴县财政。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乡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贺先生
电 话:1508063800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 系 方 式: 13707426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