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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3-03  截至日期:2017-03-10  所在地区:青海/海东地区  浏览次数:389

核心提示:本次招标项目经东发改农经(2016)62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多渠道筹措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海东市

本次招标项目经东发改农经(2016)62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多渠道筹措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海东市乐都区林业局的委托,现对乐都区瞿昙寺景区生态绿化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1.1项目名称:乐都区瞿昙寺景区生态绿化工程施工监理
1.2招标编号:新华青海公招(服务)2017-0080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瞿昙寺周边罗汉山、卧虎山、庙顶子山、凤凰山及寺院周边。
2.2 建设规模:生态修复营造林总61.73公顷,其中:瞿昙寺保护性生态修复增绿造林0.6公顷;山体生态修复营造林61.13公顷(包括罗汉山、庙顶子山、卧虎山、凤凰山营造林分别为15.73公顷、4.67公顷、8.53公顷、32.2公顷);新建配套灌溉管网85km。
2.3监理周期:同施工工期
2.4监理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 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市政工程专业);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在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东路34-2号青海物产大厦5楼新华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8.招标人:海东市乐都区林业局
地  址:海东市乐都区碾伯镇西门路12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972-8621342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东路34-2号青海物产大厦5楼(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盛先生
联系电话:0971-8114038
电子邮箱:xhzbqhfgs@163.com
开户名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110902295610703
9、监管部门:
海东市乐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972-8622345
海东市乐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972-8622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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