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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4-05-12  截至日期:0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319

核心提示:卫辉市击罄路中段(太公路-卫州路)道路工程项目

 1. 招标条件

卫辉市击罄路中段(太公路-卫州路)道路工程项目已经卫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招标,资金来源为财政预算外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卫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卫辉市击罄路中段(太公路-卫州路)道路工程项目

2.2项目编号:卫交采2014GZ023号

2.3建设地点:卫辉市南部新城区

2.4招标范围:卫辉市击罄路中段(太公路-卫州路)道路、污水管道、雨水、照明、绿化、桥梁等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括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要求工期:18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资质证书中承包工程范围应包含桥梁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外省建筑业企业按豫建建【2013】15号文件执行;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请于2014年5月12日至2014年5月16日(上午8:00分至11:30分,下午15:00时至18:00时,节假日除外)到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卫辉市比干大道南段西侧)报名,联系电话:0373-4472895。

4.2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时间以报名期间为准)、外省企业进豫备案证明等证件。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报名时还应提交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14年5月12日至2014年5月16日(上午8:00分至11:30分,下午15:00时至18:00时,节假日除外)到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卫辉市比干大道南段西侧)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卫辉市比干大道南段西侧)

5.3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出售。

5.4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含资料图纸,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5日上午9:00整,地点为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监督单位

卫辉市纪检委 卫辉市人民检察院  卫辉市发改委  卫辉市审计局  卫辉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监管科

8.联系方式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联系人:樊先生    联系电话:0373-4472895

招标人:卫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503663089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16号省汇中心1号楼27层2701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768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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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污水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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