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虞城县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结余)资金采购项目范围内的管网施工、管材及管件采购。
本招标项目虞城县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结余)资金采购项目已由豫发改投资[2013]71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虞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虞城县店集乡、沙集乡、谷熟镇、界沟镇、闻集乡、王集乡。
2.2计划工期:一标段工期30日历天:二、三、四标段供货期30天。
2.3招标范围:虞城县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结余)资金采购项目范围内的管网施工、管材及管件采购。
2.4本项目共划分为4个标段,其中管网施工1个标段,管材及管件采购3个标段,具体如下:
第一标段:管网工程;
第二标段:管材及管件采购Ⅰ;
第三标段:管材及管件采购Ⅱ;
第四标段:管材及管件采购Ⅲ。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企业,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良好的财务状况、良好的社会信誉及相关施工资质和同类工程施工或供货业绩:
3.2资质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建造师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第二、三、四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企业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生产厂家,企业产品须经过相关部门质量检测,取得安全饮水许可证,且具有生产制造以上同类产品经验,业绩良好,售后服务体系完善。
3.3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设备和人员技术能力。
3.4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方式和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即一个投标人只能投报1个标段)。
3.7投标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厅进行水利企业信用备案之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报名投标。
3.8建造师必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员工,并提供注册执业证书或近三个月内社保证明。
3.9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交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查询地点: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商丘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
4. 报名须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一标段报名须持:请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企业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原件贰份及以上、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件材料进行报名。(以上资料均要求出示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其中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3二、三、四标段报名须持:请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省级及以上)、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企业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原件贰份及以上、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件材料进行报名。(以上资料均要求出示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其中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4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交纳期限为投标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水利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虞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虞城县胜利路东段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13700700028
代理机构:河南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北街九号王鼎国贸大厦一号楼十二层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15239926666
行政监督部门:商丘市水利局 电话:0370—2691621
纪检监察部门:虞城县纪检监察局 电话:0370—3128012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虞城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0370—3122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