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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3-07  截至日期:2017-03-22  所在地区:陕西/汉中市  浏览次数:198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宁强县巨亭镇巨亭沟村供水工程已由宁强县发展和改革局宁发改农经[2017]3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批复总投资102.17万

1、 招标条件
宁强县巨亭镇巨亭沟村供水工程已由宁强县发展和改革局宁发改农经[2017]3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批复总投资102.1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85.26万元),建设资金现已落实。本工程的招标人为宁强县扶贫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宁强县巨亭镇巨亭沟村供水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宁强县巨亭镇巨亭沟村,主要建设内容:新建集中供水1处,分散供水24处,巩固提升集中供水4处,分散供水12处。埋设输水管道6240米,配水管网18750米,新建拦水坝5座 ,渗水井及集中井22座,过滤池5座,蓄水池17座,降压池5座,消毒间5间,CL缓释消毒器5台,浮筒缓释消毒器64支,同时完善所有供水工程水源保护措施,新增入户设施171套(入户设施包括:闸阀、闸阀井、水表、龙头,分散供水不设水表)。为贫困户修建洗涤池94座。
2.2招标范围:宁强县巨亭镇巨亭沟村供水工程建筑安装部分进行招标且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其中管材使用统一公开招标管材,消毒设备按设计文件中规定型号,并经业主单位同意后方可采购安装。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营业执照(含汉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企业经营异常及严重违法查询备案表)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应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近三年企业资信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同时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与施工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10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节假日除外),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参与施工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参加报名的企业须项目经理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含汉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经营异常及严重违法查询备案表)、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近三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近三年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投标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注册建造师资质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建安B证)等相关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审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4.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工程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需踏勘现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强县扶贫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女士          
电话:0916-4398010
地  址:宁强县人民政府三楼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田  玲            
电话:2245665  15829861115
地  址:汉台区前进西路中航尚街附1楼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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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 400-8088-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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