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管道项目 » 招标信息 » 正文
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3-08  截至日期:2017-04-06  所在地区:河南/信阳市  浏览次数:464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就312国道潢川县城区段改造工

一、招标条件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就312国道潢川县城区段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活动。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312国道潢川县城区段改造工程
2、招标编号:潢公采【2017】007号
3、工程规模:312国道潢川城区段全长4.117公里。
4、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312 国道潢川县城区段,起点(K0+000)位于潢川县城西北312 国道与黄国路交叉口处,沿老路向东经宁西路、民兵路、桂花园路、航空路、草湖路、旱湖路后至本项目终点(K4+116.569)苏湾大桥西侧桥头处,路线全长4.117Km。
5、招标内容及范围:
(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2个标段,施工标段和监理标段。
(2)施工标段招标内容及范围:
施工标段:312国道潢川县城区段改造工程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照明工程、排水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等。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内容。
(3)监理标段招标内容及范围:
监理标段:312国道潢川县城区段改造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期监理服务。
6、工期要求:施工标段工期为365日历天,监理标段的监理服务期为自监理合同签订后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7、质量及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备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投标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且未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业绩要求:近五年具有类似市政公用或公路工程(含桥梁)且项目总投资达到1亿元及以上的施工业绩(以2012年1月1日以来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和施工合同原件为准)。
(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近五年具有类似市政公用或公路工程(含桥梁)且项目总投资达到1亿元及以上的施工业绩,业绩合同中应显示本次投标的项目经理姓名(以2012年1月1日以来的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和施工合同原件为准)。
2、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投标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
(3)企业业绩要求:近五年具有类似市政公用或公路工程(含桥梁)且项目总投资达到1亿元及以上的监理业绩(以2012年1月1以来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和监理合同原件为准)。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近五年具有类似市政公用或公路工程(含桥梁)且项目总投资达到1亿元及以上的监理业绩,业绩合同中应显示本次投标的项目总监姓名(以2012年1月1日以来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和监理合同原件为准)。
3、施工标段和监理标段应满足上述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之外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股东信息。
(2)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以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日期内开具的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信息: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3月8日至2017年3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的地点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窗口;招标文件费用:施工标段1000元/份,监理标段500元/份。图纸和清单费用另计(售后不退)。
2、报名时需携带资料: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社保缴纳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股东信息页、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标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企业自2012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项类似工程的施工(或监理)业绩、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和社保缴纳证明、建造师(或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标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监理标段不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及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材料。
3、上述资料在报名时均应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套(存档用,要求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单位公章,根据豫建[2016]38号文规定,建筑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信息查询复印件并盖章,保证查询信息与复印件一致)前往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窗口进行报名。
4、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5、本项目招标人将根据投标报名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信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4月6日上午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信阳市潢川县航空北路三环路交叉口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0376-3131688
邮 箱: hcgysygl@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979883
地 址: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18楼1808室
邮 箱: hnxczbdl@163.com
监督部门:潢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6-5528602
会展 13890505561
热线 400-8088-659
客服 1977554587
反馈
APP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