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3-08 截至日期:2017-03-15 所在地区:内蒙古/巴彦淖尔市 浏览次数: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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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RC-17-ZQJSZX-SG(01-03)
1、招标条件
本工程已由巴彦淖尔市水务局以巴水发〔2017〕5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投入及地方和受益农户自筹,并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内蒙古乌拉特中旗水务局,内蒙古瑞驰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2017年度(二批)节水增效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2017年度(二批)节水增效工程
2.2建设地点:乌拉特中旗乌加河镇、德岭山镇、同和太牧场
2.3计划工期:2017年04月10日-2017年10月31日。
2.4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2.5招标规模及内容:
标段划分 招标编号 招标规模及内容
第一标段 RC-17-ZQJSZX-SG-01 德岭山镇水源井工程、输配水管网及建筑物工程、首部枢纽、机电设备及安装。
第二标段 RC-17-ZQJSZX-SG-02 乌加河镇水源井工程、输配水管网及建筑物工程、首部枢纽、机电设备及安装。
第三标段 RC-17-ZQJSZX-SG-03 乌加河镇、同和太牧场水源井工程、输配水管网及建筑物工程、首部枢纽、机电设备及安装。
3、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工程的规模和性质相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3.2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须知
4.1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查验下述证件及证明文件,下述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叁份),对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者不提供);
(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者不提供);
(4)有效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有二维码的新版资质证书可只提供复印件);
(5)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拟派项目经理开标时必须到场)。
(8)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原件,企业自留复印件,投标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必须保证开标时仍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3月09日至2017年03月15日在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二楼(东厅)资源交易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每天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5:00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每套另收100元的邮寄费,但招标方不承担邮递失误造成的损失。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见招标文件,递交地点为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二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二楼开标室。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自行组织踏勘现场,招标人给予配合,踏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2本次招标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9、其他说明
每个投标人可对本次施工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但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乌拉特中旗水务局
地 址: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
联系人:王效东
电 话:0478-5912634 13394863618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瑞驰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东达广场写字楼1610室
联系人:郝凤凰
电话:0478-5583119 15148891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