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3-08 截至日期:2017-03-20 所在地区:山西/晋中市 浏览次数:644
核心提示:晋中市综合通道建设工程拟以PPP模式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进行投资、建设及运营。项目采购人为晋中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代
晋中市综合通道建设工程拟以PPP模式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进行投资、建设及运营。项目采购人为晋中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代理为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本次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拟以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社会投资人。
1.项目概况与合同范围
1.1项目名称:晋中市综合通道建设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合作方(以下简称“本项目”)。
1.2建设地点:山西省晋中市
1.3项目概况:综合通道位于现代产业园区晋中起步区西边界,在晋中市城市路网总体规划中道路等级定位为快速路,近期均按主干路实施,预留快速路条件。道路北起杨盘街,南至榆祁高速,全线总长度约23.1公里。其中,杨盘街至蕴华西街已实施,道路长度4.9公里;蕴华西街至二广高速,道路长度12.9公里;二广高速至榆祁高速,道路长度5.3公里。2017年实施范围为蕴华西街至二广高速(太长高速)长度12.9km。本项目估算投资16.6亿元,其中建安费用7.6亿元。本项目拟采用PPP模式实施,由晋中市政府引入社会投资人,中选社会投资人其与政府方出资人合资成立项目公司,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本项目。
1.4项目投资估算:本项目工程建设估算投资约16.6亿元(其中包括工程建安费以及施工监理服务费、勘察设计费、预算编制费、可研编制费、施工图审查费、环评报告编制费、建设单位管理费、征地拆迁费等其他费用)。
1.5合同范围:本项目的合同范围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1)资本金及股权比例:本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20%。中选社会投资人与政府授权出资人出资比例分别为90%、10%。项目总投资除资本金以外的部分由中选社会投资人负责资金筹措并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2)合作期限:特许经营期21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维护期20年。
(3)项目前期工作:包括项目立项、环评报告及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批复、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工程预算编制、工程监理招标及委托、土地报批、征地拆迁以及影响工程建设的既有管线迁改等相关工作,由政府方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工作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
(4)工程建设范围:包括本项目涉及的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管线土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绿化工程及交通工程中的道路标线施划等,由项目公司负责投资建设。
(5)运营维护范围:包括本项目涉及的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管道土建工程、绿化工程、交通标线以及路面卫生保洁等,由项目公司负责运营维护及管理。
(6)项目进入运营期后,政府方将按照PPP项目合同的约定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具体的支付安排以社会投资人投标相关竞价金额和PPP项目合同约定为准。
(7)合作期届满后,由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指定的机构。
以上所述事项最终以招标文件的约定为准。
2.投标人资格
2.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
2.2、投标人守法经营,业绩良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3、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保障资金。
2.4、投标人2016年期末净资产不低于3亿元(以经专业评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为依据)。
2.5、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3家,在投标时应递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牵头单位,以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职责分工和权益比例等。联合体牵头单位对其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其中,每个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需满足以上第2.1、2.2、2.3款的要求,且至少一个联合体成员单位还须同时满足以上第2.5款的要求。此外,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同时满足2.4款要求。
在投标截止后,联合体或联合体中成员单位不得发生导致以下情况的任何实质性的变化,否则项目采购机构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a)联合体成员单位构成、职责分工及权益比例出现变更;
b)严重削弱了联合体竞争力;
c)使联合体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投标报名时的资格标准;
d)出现了对招标公平性竞争有不利影响的情形。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社会投资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
2.8、本招标项目不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企业法人参加投标。
3.投标报名
请于2017年3月9日~2017年3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时在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9层大厅(晋中市榆次区定阳路500号巨燕财富广场2号楼)报名。
请报名的社会投资人带齐以下证件和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未到场的出具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携代理人身份证备查;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携原件备查;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报名时联合体牵头单位除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外;还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携原件备查。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提供三份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供应商,须携带以上资料到9层大厅如实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机备案表”,我中心将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招标文件电子档案。没有填写《备案表》的投标文件不予以受理。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5.招标文件的领取
请于2017年3月9日~2017年3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时在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9层大厅(晋中市榆次区定阳路500号巨燕财富广场2号楼)领取招标文件。
6.投标及开标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3月30日09:30——10:00
开标时间2017年3月30日10时00分(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恕不接受)
7.投标地点
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评标室(晋中市榆次区定阳路500号巨燕财富广场2号楼),项目对应的开标会议室可在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9层业务大厅显示屏查询。
8.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9.联系方式
采购人:晋中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街194号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354-3201987
采购代理: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晋中市榆次区定阳路500号巨燕财富广场2号楼)
联系人:弓女士
联系电话:0354-3032381
晋中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