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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3-08  截至日期:2017-03-28  所在地区:湖北/荆门市  浏览次数:286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京山县坪坝镇平安大道道路建设工程施工已由京发改审批【2017】13号、京财采计【2017】16号文件批准建设,本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山县坪坝镇平安大道道路建设工程施工已由京发改审批【2017】13号、京财采计【2017】16号文件批准建设,本项目的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总投资约1219.27万元。招标人为京山县坪坝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京山县坪坝镇。
2.2建设内容:京山县坪坝镇集镇道路工程及排水工程。
2.3项目规模:道路全长2100米。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第一标段道路工程(新建沥青道路及道路基层等);第二标段排水工程(铺设混凝土管、新建检查井等)。
2.5计划工期:第一标段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4月;计划完工日期:2017年8月。第二标段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4月;计划完工日期:2017年6月。
2.6招标范围:施工图内容
2.7质量目标: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同等规模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需全程参与交易过程。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
4.1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标段玖万元整,第二标段叁万元整;
4.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于2017年3月14日17:00时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以实时电汇的方式,汇至中心专用账户(汇款单备注栏注明“京山县坪坝镇平安大道道路建设工程施工(注明标段号)”投标保证金),不接受其他方式交纳;
4.3投标保证金未到账或逾期到账者,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
账户名称: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湖北省分行京山京源支行
帐    号:17546101040010818
5.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8日至2017年3月14日下午17:00,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上述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银行进帐回执原件领取招标文件。地点: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京山县八里途开发区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北)。
5.2投标人凭银行回单原件于2017年3月14日下午17:00前领取招标文件,对不按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将视为无故放弃投标资格。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3月28日9:00时,地点: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湖北省京山县八里途开发区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北)。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京山县坪坝镇人民政府  
地  址:京山县坪坝镇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361724166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京山县水务局院内
联系人:朱国元
电  话:13872909918
会展 13890505561
热线 400-8088-659
客服 1977554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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