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3-10 截至日期:2017-03-16 所在地区:山西/太原市 浏览次数:273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阳曲县大盂污水处理工程管网建设项目已由阳曲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阳发改审批发[2017]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阳曲县住房
1.招标条件
阳曲县大盂污水处理工程管网建设项目已由阳曲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阳发改审批发[2017]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阳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县政府财政。项目已经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产业集聚区规划经五路以东、108国道以西,110KV天然气专线以北地块;该项目包括阳曲县大盂工业园区污水加压泵站和厂外配套管网工程。其中:加压泵站总规模2.6×104m3/d,近期规模1.3×104m3/d,远期规模2.6×104m3/d。土建按照远期规模一次建成,占地约2200m2。厂外配套管网工程污水按照压力流方式输送至108国道与杨兴河交接处,管径DN600,长度7030m;之后沿杨兴河按照重力流方式,敷设管线至阳曲县污水处理厂,管径D800~1200mm,长度11660m。项目总投资6838.33万元。
2.2勘察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勘察及相关服务。
2.3设计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勘察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2本次设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0日至2017年3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在阳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阳曲县城商贸新街181号)报名。
4.2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叁套: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勘察项目负责人的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书或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4)设计项目负责人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须附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联系方式
招标人:阳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王科长
电 话:0351-5521522
地 址:阳曲县城商贸新街181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静
电 话:0351-7770788
地 址: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A座6层6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