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3-10 截至日期:2017-03-30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168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涪陵区龙桥场镇房屋外立面综合改造工程已由涪发改委发【2016】16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涪陵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涪陵区龙桥场镇房屋外立面综合改造工程已由涪发改委发【2016】16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涪陵区李渡新区龙桥工业园区管委会,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龙桥工业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龙桥街道办事处。
2.2 项目主要内容及规模:建设内容为综合改造龙桥街道场镇房屋外立面总面积约72202.42平方米。主要包括龙桥场镇、长江二桥至水盈移民小区S103沿线房屋外墙改造工程,原有墙面(凿毛)拆除后刷氟碳漆,装饰部分贴eps装饰线条。建安费用约1500万元。
2.3 项目招标范围:涪陵区龙桥场镇房屋外立面综合改造工程施工设计图所包括的建筑工程墙面砖拆除、防盗网拆除、雨水管拆除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
2.4 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
2.5 项目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0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挂钟时间为准)。
6. 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 重庆市涪陵区李渡新区龙桥工业园区管委会
招 标 人:重庆市涪陵区龙桥工业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涪陵区涪陵区曾银大道1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23-72133629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69号法苑小区4幢3-4-6
联系人:周老师
电 话:023-81380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