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管道项目 » 招标信息 » 正文
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3-10  截至日期:2017-03-17  所在地区: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  浏览次数:244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鹤庆县2016年棚户区改造菜园片区新建安置点道路硬化及给排水工程经鹤发改投资【2017】5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鹤庆县

一.招标条件
鹤庆县2016年棚户区改造菜园片区新建安置点道路硬化及给排水工程经鹤发改投资【2017】5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鹤庆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要求                                      
2.1 项目名称:鹤庆县2016年棚户区改造菜园片区新建安置点道路硬化及给排水工程。
2.2 招标范围:
1砼路面工程:4米宽×913.8米长;6米宽×337.2米长;7米宽×162.8米长的砼道路;
2给排水工程:埋设PPR给水管628米(DN25管35米、DN50管442米、DN80管151米);埋设?级钢筋砼排水管1097米(DN600管28米、DN500管158米、DN400管911米、DN300管285米)及DN300雨水连接管285米;
3污水管网工程:埋设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污水管634米(DN500管29米、DN400管141米、DN300管464米)及DN150污水收集管335米。
2.3 项目投资:约255万元。
2.4 建设地点:鹤庆县云鹤镇龙华名都小区以南。
2.5 招标工期:9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质量的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申请人须信誉良好,2014年至今有类似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相应合同段的施工能力。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5.1 2017年3月13日至2017年3月17日(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
5.2 报名地点: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二号服务大厅报名窗口(云鹤镇花园小区25号原县宣传文化中心、兰花市场往西200米,电话:0872-4129993)。
六.报名所需资料及要求
6.1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请携带: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若营业执照没有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还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原件)、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建造师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经企业属地劳动部门认可的授权代理人劳动合同原件,云南省外入滇企业须提交入滇备案材料原件。
6.2 以上证件需同时提交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或不符合规定资质条件、证件不齐备的申请人将被拒绝;注册建造师报名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3月13日至2017年3月17日(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通过报名审核者,才可购买招标文件,逾期购买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向其发售招标文件。
7.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二号服务大厅报名窗口(云鹤镇花园小区25号原县宣传文化中心、兰花市场往西200米)。
7.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图纸每套200元,售后不退。
7.4 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告》第18号文件规定,中标公示期满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场规范运作出具书面证明。未办理进场交易证明的项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其后继手续。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庆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
联系人:蒋工  电话:13887279880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南方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下关万花路20号(传奇酒店五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奎泽松  
电话:0872—2250618 15887349109
会展 13890505561
热线 400-8088-659
客服 1977554587
反馈
APP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