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3-10 截至日期:2017-03-15 所在地区:四川/成都市 浏览次数:532
核心提示:一、本项目经大邑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大发改投[2016]201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84号。本项目现通过
一、本项目经大邑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大发改投[2016]201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84号。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成都大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大邑县经开区南区5号路延伸段污水管道工程
建设地点:大邑县经开区南区
实施时间:拟于2017年4月开工,建设工期3个月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项目拟新建总长约1.1公里,管径DN800的污水管道(含约50米顶管施工)
建设资金:县财政资金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大邑县经开区南区5号路延伸段污水管道工程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①比选申请人近三年(2014-2016)完成过3个类似项目业绩(其中至少一个为省内业绩)。②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具有全国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③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还必须具有《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表》(有效期内)。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比选网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7年03月10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7年03月15日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成都银行大邑支行
账 号:1001829000000020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施工1 报价方式: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 报价要求:/ 最高限价:134.42 比选保证金:6 备注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7年03月16日09时3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交易服务中心公开举行从比选网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成都大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大邑县围城南路东段99号4F
邮 编:611330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28)88219908
传 真:(028)88280420
2017年0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