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3-13 截至日期:2017-04-06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191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秀山县凤鸣路建设工程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秀山发改函[2014]10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秀山县凤鸣路建设工程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秀山发改函[2014]10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华信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秀山华信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标段(K+000—K+680)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凤鸣路位于凤凰新城,起于凤栖北路,经过健康路、香林路、迎春路、白沙大道、武陵路,继续向东延伸约100m到达终点,全长1442.434m,为城市次干道,设计时速30km/h,标准路幅宽度32/26m,双向四车道。本次招标为一标段(K+000—K+680),新建道路长680米,路幅26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市政道路、综合管网及配套设施,工程建安费约2400万元。
2.2 建设地点:秀山县中和街道凤凰居委会。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图说范围内所示(土石方工程、市政道路及人行道附属工程、标志标线工程、排水工程、路灯工程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2若市外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按渝建发[2016]22号文件执行。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3日起,在秀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份,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 2017年4月6日10时00分至2017年4月6日11时00分,地点秀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秀山县中和镇丹凤路宜欣宜景苑一幢二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秀山华信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喻先生
电 话:(023)7668333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联 系 人:谭老师
电 话: 023-67119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