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 卢氏县城供水管网工程项目输水管道设计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且已落实到位。本项目已具备招
1. 招标条件
卢氏县城供水管网工程项目输水管道设计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且已落实到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卢氏县鸿泽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卢氏县城供水管网工程项目输水管道设计
2.2项目编号:GTXHLS-2017-11
2.3工程概况:卢氏县城供水管网工程项目输水管道设计,管径DN150mm-500mm,管网
长度约7公里。
2.4项目地点:卢氏县鸿泽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5计划工期: 7 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
2.7招标范围:卢氏县城供水管网工程项目输水管道设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设计单位;
3.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3具有市政工程给水排水设计乙级(含乙级)资质及以上,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证(给水排水专业);
3.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3.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含行贿犯罪记录和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去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无不良行为记录(通过“信用中国”查询);
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7 年 3 月 13 日至 2017 年 3 月 17 日(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卢氏县伏牛路与新建路交叉口农村商业银行后院受理大厅)报名。
4.2报名时需提供资格证明资料: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 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⑦ 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材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 套装订。报名时需另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一套,用于卢氏县检查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资料使用。
4.3招标文件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套,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贰仟元整 ( ¥2000元)。
5.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至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专用帐户并在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财务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注:银行转帐以到帐时间为准,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时间。)
注:投标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银行转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时间,若过时未到账,为无效报名。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4 月 5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 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卢氏县鸿泽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周 永 刚
电 话: 13938120030
招标代理机构: 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常 琼
电 话: 0398-2156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