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3-15 截至日期:2017-04-07 所在地区:四川/成都市 浏览次数:345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青白江区人和乡车站村聚居点建设项目(给水工程)施工(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成都市青白江区发展和改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青白江区人和乡车站村聚居点建设项目(给水工程)施工(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成都市青白江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青发改政务投资[2014]77(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和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成都青白江水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市青白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青发改政务投资[2014]77)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青白江区人和乡车站村聚居点建设项目(给水工程)。
建设地点:青白江区人和乡车站村。
建设规模: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计划工期:60个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独立企业法人资格,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注册建造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级别:二级及以上;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④须具有在成都市建委办理的针对本工程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上述登记表须在有效期范围内,字迹清晰可辨,如因内容不完整,字迹模糊导致无法进行核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⑤四川省省外企业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⑥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在招标公告中的发售招标文件(或投标报名)首日企业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排名为前350(含)名。⑦近三年(2014年至今)已承担过3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的二次供水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⑧同时设备供应商需具备:(1)投标产品必须获得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2)生产(制造)商需要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其中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应是投标项目的牵头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3 月 16 日至2017年 3 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时至 12:00 时,下午 13: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报名,并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以下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监理除外)
4.2 招标文件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4 月 7 日10时00分,地点为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青白江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华金大道一段9号
联 系 人:卜先生
电 话:028-83361567
传 真:028-83692963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城大道666号奥克斯广场B座904
联 系 人:曹先生
电 话:028-86155422
传 真:028-86155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