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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3-16  截至日期:2017-04-11  所在地区:河南/濮阳市  浏览次数:275

核心提示:濮阳县城南新区桥梁及道路工程一期项目经濮阳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7】2号文批准建设。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濮阳县政府、县

濮阳县城南新区桥梁及道路工程一期项目经濮阳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7】2号文批准建设。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濮阳县政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拟采取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以下简称PPP模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作为合作伙伴,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承担濮阳县城南新区桥梁及道路工程一期PPP项目合作期内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等工作。目前该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濮阳县人民政府授权濮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为本项目采购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人委托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濮阳县城南新区桥梁及道路工程一期PPP项目”社会资本进行政府采购二次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濮阳县城南新区桥梁及道路工程一期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项目地址:濮阳县城南新区
3、项目内容及投资概况:本项目位于濮阳县城南新区,主要包括道路工程及桥梁工程。
本项目桥梁工程建设的5座桥梁位于濮阳县城南新区。工业路、长庆路分别为南北向跨金提河桥梁,桥跨长均为300m,大庆路为南北向跨金提河桥梁,桥跨长为294m桥宽均为50m;滨河路跨桑间河、未央河2座桥梁,桥跨长均为48m,桥宽35m。桥梁工程主要包括:桥梁、照明、及桥梁附属工程。
本项目道路工程包括城南新区起步区内新建道路一期,总长度15.61千米。其中道路红线50米的道路共3条,总长约7326.16米;道路红线35米的道路共3条,总长约4185.45米;道路红线30米1条,总长约637.2米;道路红线25米的道路共4条,总长约3460.17米。道路工程主要包括:道路、交通、给水、雨水、污水、照明、电力、通信、热力工程。
二、采购编号、资质要求、招标内容及范围:
1、采购编号:PXC[2017]-005
2、采购内容及范围:
2.1本项目招标内容为濮阳县城南新区桥梁及道路工程一期PPP项目社会资本招标;
2.2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含项目测绘、规划、环评、水保、可研、造价、代理、地勘、设计、监理、检测、咨询等服务费),工程范围以本项目各类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地勘文件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2.3在合作期限内,政府方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简称“投标人”)合资成立项目公司(其中政府方出资代表占股5%,投标人占股95%),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含项目征拆、测绘、规划、环评、水保、可研、造价、代理、地勘、设计、监理、检测、咨询等服务费)等事项;
2.4本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20%,剩余资金社会资本融资解决。
2.5投标人承担本项目的全部融资和投资责任,政府方出资代表除资本金投资外,不另行承担投资和融资责任;
2.6采购人不对项目公司提供任何融资担保;
2.7本项目由濮阳县人民政府授权濮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与投标人签署《濮阳县城南新区桥梁及道路工程一期PPP项目》合同(以下简称PPP项目合同)。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签署关于继承PPP项目合同的补充合同,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三、资格要求
3.1、一般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3.2、资质要求
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3、财务要求
3.3.1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
3.3.2截止2015年12月31日,净资产不低于80,000万元人民币;
3.3.3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为正值,2016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90%,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3.4具有较强的投融资能力,银行授信额度或自有资金不低于80,000万元人民币;
3.4、业绩经验要求
(以下经验业绩仅限近三年,2014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申请人参与投资建设的2个及以上且每个总投资金额均不少于20000万的市政道路工程(含在建项目,在建项目提供合同)。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应提供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工程投标截止环节内有效,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如有));
3.5.2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申请参与投标。
(1)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成员需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包括但不限于联合体成员拟出资金额或出资比例、责权利分配、回报和退出机制、违约处理机制等,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审查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联合体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 2 家;
(4)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5)联合体牵头方应满足财务资格条件要求;联合体成员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业绩经验及资质条件要求由联合体成员联合满足。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7、本次采购不分标段,各投标人应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五、采购需求
5.1项目全生命周期:本项目从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至终止移交。
5.2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90927.81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用74641.8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892.26万元,预备费6442.73万元,建设期利息3951.02万元。(结算以审计结果为准)。
5.3项目规模:见“一、项目建设内容”
5.4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BOT运作方式,即“建设-运营-移交”。
5.5其他采购需求:本次招标采购社会资本作为本项目投资人,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管理、运营维护、期满移交。
六、招标文件购买:
招标文件的购买时间于2017年 3 月 16日至2017年 3 月 24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濮阳市阳光大厦负一楼报名室(地址: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西100米路北)购买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人民币,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以下资料:
1.被授权人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社会保险证明;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企业基本账户存款证明(不得小于2亿元)或授信证明或AAA级信用等级证书。
6.如为联合体申请,除需分别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
注:以上资料1留原件,2、5、6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4月11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评审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80万元,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以下帐户内。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
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
行号:105502000357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濮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 系 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15639372977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冯女士
联系电话:13939326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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