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3-17 截至日期:2017-04-11 所在地区:江苏/苏州市 浏览次数:251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湖义路东延段道路工程已由常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江苏常熟服装城管理委员会,建设资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义路东延段道路工程已由常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江苏常熟服装城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江苏常熟服装城管理委员会(招标人)委托苏州市信达建设项目投资咨询中心(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常熟市服装城湖义路东延段;
2.2工程规模:道路全长86.5米,宽16米;
2.3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6月1日,工期:9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5本工程招标范围如下:
标段序号:一标段
标段内容:本次招标项目为湖义路东延段道路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全长86.5米,宽16米,铺设DN225hdpe双壁波纹管雨水管117米,DN800Ⅱ级钢筋砼承插管133米,DN300HDPE双壁波纹管16米,DN500HDPE双壁波纹管9米,铺设De400PVC-U硬聚氯乙烯平壁管125米,De315PVC-U硬聚氯乙烯平壁管18米,铺设φ110PVC双壁波纹管777.3米,φ200玻璃钢管677.2米。挖填土方约5050立方米。
合同估算价(万元):175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新)叁级(或以上)资质
对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预选承包商要求:市政公用-Ⅰ组、Ⅱ组、Ⅲ组
招标文件售价(元):250
3.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3.1凡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报名,企业允许报名标段数:1个,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允许报名标段数: 1 个。
3.1.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1.2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等级,具体详见本公告第2.5款;
3.1.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起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3.1.5 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下表所示时间内持企业CA进入“资源交易平台”的“投标人入口”在“资格预审文件领取”和“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中分别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
标段名称:一标段
标段名称:湖义路东延段道路工程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起时间:2017年3月17日 08:30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止时间:2017年3月23日 16:00
4.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4日前提出,请于2017-3-24上午09:00至2017-3-26下午16:00的时间内通过“资源交易平台”提疑。
4.3 潜在投标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答疑文件领取”菜单中随时查看有关该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资审答疑文件为准):2017年3月30日13:00
5.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是指用投标工具制作后在“资源交易平台”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
5.3 逾期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为准):2017年4月11日13:00
6.2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用投标工具制作后在“资源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
6.3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一般说明:
7.1 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资源交易平台”的“投标人入口”在“资格预审文件领取”和“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预览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7.2 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等信息均以“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管理平台”中登记的信息为准。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7.3 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管理平台”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含其年检)、资质证书副本(含其年检)、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含其年检)、项目负责人证书(指建造师证等)(含其年检)、项目负责人安全B类证书(含其年检)、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业绩(类似工程、文明工地、优质奖项) (如有需要)]。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类、采购交易类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7.4 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江苏CA:0512-52817103。
8. 其他说明:
8.1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若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生争议,由招投标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1)提交评标委员会裁定;(2)提交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3)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8.2拟中标人须在中标公示期间根据行业管理部门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办理企业及投标人员核验,若拟中标人未能通过核验备案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则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式重新推荐拟中标人。(采用预选承包商名录的无需进行核验)
8.3本工程标底价为178.73万元、招标控制价164.75万元、指导性成本价147.10万元,合理定价为147.10万元。
8.4企业必须在《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2017年度)》或《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常熟补充名录(2017年度)》中,类别和组别:市政公用-Ⅰ组、Ⅱ组、Ⅲ组。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系人:王利康
联系电话:52767823
联系地址:常熟市商城中路1号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杨益
联系电话:52891853
联系地址:苏州狮山路95号
10. 本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7年3月17日 至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