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3-17 截至日期:2017-03-23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211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港保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 已由 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天津空港经济区行政审批局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港保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 已由 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天津空港经济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保自贸投审[2016]106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天保市政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792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天保市政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将起步区污水处理厂污水调至扩展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合并后扩展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设计规模为15000m3/d。设计标准为天津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 599-2015)A标准。对扩展区污水处理厂现状生物池、进行改造,新建设计规模5000m3/d的生物池,新建二沉池、反应沉淀池、综合车间、调节池、臭氧接触池等污水处理设施。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港保税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本次招标范围为104调节池、105配水井、106-3生物池3、107二沉池、108混合反应沉淀池、109V型滤池(含V型滤池鼓风机房、V型滤池反冲洗泵房)、110接触催化氧化及消毒池、111巴氏计量槽、203综合车间、204射流泵房、302门卫(含变配电室)等各新建单体的土建工程、室外雨污水管网、道路、绿化及围墙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2017年05月20日 至 2018年05月15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资格: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且证书在有效期间内;3、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证书在有效期间内;4、非本市的投标申请人具备“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5、本工程配置(1)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2)副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3)安全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同时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级本),安全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具备安全项目经理任命书;6、正、副、安全项目经理均应具备《天津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质量安全风险控制指导书》培训合格证书;7、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8、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投标(不得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建设部、天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处罚通知为准(且在处罚期限内);(2)有天津空港经济区规建局或建交局下发的处罚记录(且在处罚期限内);(3)2014年至2016年投标单位有行贿犯罪记录(可在检察机关查询); , 业绩要求: 无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03月2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 年 3 月 17 日 至 2017 年 3 月 23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03月24日至2017年03月30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 14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天保市政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洪滨(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八道9号东方天宏院内三楼
邮政编码:300308 联系人:王祥刚 电话:022-24925020
传 真:022-8486291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沈柏(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四道汇津广场3号楼312室
邮政编码:300308 联系人:吴国杰 电话:13512987531
传 真:022-66285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