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3-20 截至日期:2017-04-13 所在地区:宁夏/银川市 浏览次数:279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灵武市马家滩美丽小城镇续建项目镇区排水管网系统改造维修及污水处理站工程已由灵发改发【2017】62号文件和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武市马家滩美丽小城镇续建项目镇区排水管网系统改造维修及污水处理站工程已由灵发改发【2017】62号文件和灵武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7年第13次)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灵武市马家滩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
2.2建设地点:灵武市马家滩镇
2.3招标范围:
一标段:改造维修镇区排水管网系统2059米,清淤1854米;
二标段:新建一座污水处理站:计划对镇区居民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处理,项目规划建于镇区西南侧,占地3亩,建成后可日处理污水180m3/d。
2.4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谢绝特级及一级资质的企业投标;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外省进宁企业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企业需同时提供宁夏分公司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根据相关规定,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到企业注册地和工程所在地(灵武市)检察机关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不允许他人代办;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查询时限至少为查询记录出具时间前三年,且查询记录开具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同时,投标人还必须提供由企业注册地和灵武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且查询记录开具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灵武市信访局出具的无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证明,且查询记录开具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
3.3因违规,被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被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银住建发[2015]107号发布的“关于2014年度建设行业违规企业处罚及信用评定情况的通报”中信用评定为A级的54家建筑施工企业,被自治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宁农工小组办发[2015]3号发布的“关于2014年度全区农民工和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不诚信企业名单的通报”中35家建筑施工企业,被银川市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以银农民工[2015]10号发布的“关于2014年度银川市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典型案例通报”中的施工企业,被银建住【2016】402号文件规定的关于对2015年度银川市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责任单位(第二批)的处理决定中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5 为保证本招标项目按期完工,选取有一定经济实力的投标单位参与本工程建设,本项目采用预收项目保证金的方式验证投标单位的经济实力,投标单位在报名截止前,向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缴纳项目保证金:按15%计取一标段: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二标段:陆拾万元整(600000.00);(收款单位: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开户银行:建行灵武分行;账号:64001270100050006837-0002。转账时在进账单备注或附言用途栏注明公司名称,保证金需以公司对公账户缴纳)。投标人缴费后持预交项目保证金进账单到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换取预交项目保证金收据。(过期不予以换取收据)(地址: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951-4026836)投标单位缴纳项目保证金后,应当全程参加招投标,严禁中途退出,否则不予退还项目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金额:按2%计取一标段:伍万元整(50000.00)二标段:捌万元整(80000.00)。开户名称:灵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户银行:建行灵武分行,开户账号:64001270100050007082-0002,本项目投标单位在报名截止日前向灵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标单位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由灵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待工程竣工后返还,未中标的在开标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单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后到灵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开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据。
3.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应持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及公司有效公章到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三楼签定禁止投标人采用挂靠资质、围标、串标等方式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承诺书,电话:0951-4021306。开标前,各投标企业应当提供项目法人签字盖章的承诺书,保证不挂靠、不围标、不串标,诚实守信,遵规守法,严格执行招投标各项规定。中标企业进驻前,项目单位要与招标企业法人约谈,要求严格执行招投标有关规定和《施工合同》规定。中标后2个工作日内中标企业提供建造师、施工员、技术员、安全员、资料员、质检员资质证明进行锁定,否则,视为放弃中标,不得签订合同。施工过程中,对出现人证不符、非法转包、发现有挂靠、围标、串标问题的,一经核实终止合同,将参与围标、串标、挂靠企业清出本地市场,并将其不良行为上报自治区住建厅。
3.7根据国发【2014】20号和最高法释【2013】17号文件规定,凡列入各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本次招标兼投不兼中,投标企业若在两个标段或两个以上标段同时中标,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段。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7日至2017年3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持本企业CA认证锁于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银川市)网站自行报名,报名时上传相应资质影印件(PDF图形格式)。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陆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0951-6891120。
4.2 需提供的资质文件为: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注册证、执业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无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证明。
5.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17年3月17日至 2017年3月2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登陆资源交易网进行下载。
6.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人应于2017年4月13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阅海中央商务区金凤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C座7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招标人:灵武市马家滩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自荣
联系电话:13895479548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八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张宏斌 郑林仙
电 话:0951-5677726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武市马家滩镇人民政府
地 址:灵武市马家滩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自荣
联系电话:13895479548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八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C座602室
联 系 人:张宏斌 郑林仙
电 话:0951-5677726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