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3-20 截至日期:2017-04-13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168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巫溪县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由重庆市三峡后续工作领导小组以渝三峡后续发[2015]14号,重庆市发展和改革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巫溪县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由重庆市三峡后续工作领导小组以渝三峡后续发[2015]14号,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地[2015]1108号,重庆市移民局以渝移发规字[2015]18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业主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花台集镇的场平工程、道路工程、给水工程、雨水管网工程、绿化工程、供配电与照明工程、排洪工程;移民生态创业园(规划用地面积1.5平方公里)园区道路工程、雨水管网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2.2本招标工程共分为3个标段;分别为:一标段路基土石方工程和花台村三家滩至鲤鱼山道路硬化工程;二标段景观铺装工程、照明供电工程、通讯工程、给排水工程和人行道工程;三标段道路工程。
2.3招标范围分别为:
一标段:完成巫溪县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路基土石方工程和花台村三家滩至鲤鱼山道路硬化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计划投资约1017万元。
二标段:完成巫溪县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景观铺装工程、照明供电工程、通讯工程、给排水工程和人行道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计划投资约1460万元。
三标段:完成巫溪县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道路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计划投资约972万元。
2.3各标段工程地点为:巫溪县花台乡。
2.4各标段计划总工期为: 18个月。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各投标单位只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多投则为废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17年03月20日起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3如有疑问,请在2017年03月24日14:00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项目答疑”专栏提出疑问,超过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疑问。
4.4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相关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7年 04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整。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分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巫溪县 地 址:重庆渝北区新南路3号水利大厦9楼
邮 编:405899 邮 编:401147
联系人:陈老师 联 系 人:张 明
电 话:023-51665102 电 话:023-89079046
传 真: 传 真:023-89079332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11508963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