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3-20 截至日期:2017-04-12 所在地区:四川/广元市 浏览次数:272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元山镇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剑发改发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元山镇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剑发改发【2017】2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自筹及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剑发改发【2017】2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HG20170301007)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中砝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施工标段
建设地点:剑阁县元山镇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日处理500m3污水处理厂一处及配套管网工程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3 月 21 日至 2017年 3 月 27 日 23 时59分(见附件元山镇污水处理厂工程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登录资源交易网,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密匙购买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未在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每套售价按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4 月 12 日9时30分(见附件元山镇污水处理厂工程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
5.2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的地点为资源交易中心(万源新区滨湖路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C区本项目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投标无效。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剑阁县元山镇
邮 编:628315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839-6441175
传 真:0839-6441175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砝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永丰路21号瑞祥大厦5楼C区
邮 编:610041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839-3380959
传 真:0839-3380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