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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3-21  截至日期:2017-04-12  所在地区:上海  浏览次数:558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金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金山区地下管线普查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金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金山区地下管线普查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持有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 3.2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球物理勘查甲级资质证书 3.3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3.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或物探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测绘或物探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3.5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类似的地下综合管线普查项目经验,近三年内(2014年1月以来)完成过1个及以上长度1000公里及以上的地下管线普查项目。 3.6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机构。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金山区地下管线普查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70319-6845(代理机构内部编号:jsfscg-16-17-60031)
3、预算编号:16-17-6003100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015年,上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本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具体的工作任务:在规定的期限完成本市外环线外建成区范围地下管线普查。为保持本市地下管线数据建设的延续性,2016年市住建委〔2016〕962号文《关于继续开展本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平台项目地下管线数据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本市外环线以外地下管线数据建设工作。 金山区地下管线普查项目要求开展本区指定范围内的地下管线探测。地下管线数据采集的各类管线包括给水、排水(雨水、污水和雨污合流)、燃气(煤气、天然气、液化气)、电力(供电、路灯、电车、交通信号)、通信(电信、移动、联通、有线电视、广播等)、热力(蒸汽、热水)、工业(化工物料、油料)、综合管沟(共同沟)、特殊管线等各种地下管线及管线附属设施。对于非开挖管线,要求对于具备条件的部分非开挖管线,进行三维探测。地下管线普查应包括2017年金山区新增和变动的地下管线。对于2017新增和变动的地下管线要求实施现场跟踪测量。 所采集的信息包括材质、管径、平面位置、埋设方式、埋深、高程、走向、连接方式、权属单位、建设时间、运行时间、管线特征等。工作内容包括测量控制网布设、管线测量、管线探查、管线核对、管线图编绘等,同时包含测区内市政道路沿线的带状地形修测。 控制测量、管线调查、管线物探、管线测量、管线图编绘和地形修测按照相关专业要求进行。 本次地下管线普查的范围包括金山区内金山新城区域所在的石化街道和两个建制镇(山阳镇、金山卫镇)所有道路,以及金山区剩余建制镇及工业区内的市政道路下的地下管线(道路总长度约为527公里,地下管线总长约5800公里)。对于穿越居民小区、单位或工厂等区域的主要管线应予以全部探测;对于进入居民小区、单位或工厂等区域的分支管线探测至各入户井或进入该区域的交点处,当分支管线穿越空地、绿地等无明显界址标志时探测范围以道路红线为界。
5、交付地址:金山区指定范围内(详见招标需求)
6、交付日期:计划2017年4月20日开工,2017年12月31日前竣工
7、采购预算金额:26100000(国库资金:26100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落实政府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3-20 10: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3-27 23:59:59截止,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有效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加盖红色公章)。 4.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5.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 6.与本次招标项目类似的地下综合管线普查项目经验,近三年内(2014年1月以来)完成过1个及以上长度1000公里及以上的地下管线普查项目。(原件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7.在上海具有固定经营场所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合同协议必须为项目开标前签订的)。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4-12 09: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4-12 09:3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金山区山阳镇浦卫公路16299弄13号605室
2、开标地点:金山区山阳镇浦卫公路16299弄13号605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请各投标单位带好笔记本电脑、数字证书(CA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投标

六、其他事项
 
现场报名及领取纸质招标文件:请各供应商在线上报名后,于2017年3月20日起至2017年3月27日带好网上上传的相关书面文件加盖公章至上海市金山区浦卫公路16299弄金石湾13号楼605室领取招标文件及交纳报名费,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本(售后不退),未经现场报名验证的投标单位视为报名无效,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金山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本部) 
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555号西楼806室 
邮编: 200540 
联系人: 单亦诚 
电话: 57922487 
传真: 57922487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金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金山区山阳镇浦卫公路16299弄13号605室
联系人: 沈翔宇、蒋春
电话: 15900403368、13661817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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