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3-22 截至日期:2017-04-13 所在地区:河北/保定市 浏览次数:315
核心提示: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对拟建的杨庄河(漕河—阳光大街)工程勘察设计(二次)进行招标,根
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对拟建的杨庄河(漕河—阳光大街)工程勘察设计(二次)进行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单位)受招标人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一个中标人。
一、项目名称:杨庄河(漕河—阳光大街)工程勘察设计(二次)
二、招标人: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
三、工程地点:河北省保定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
四、招标内容:杨庄河(漕河—阳光大街)工程的勘察、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纸设计、概算及相关的服务工作等内容
五、建设规模:全长约4.45km,主要用于排泄朝阳大街、阳光大街两座雨水泵站的排水及部分道路直接汇入的雨水。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含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6.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证书且提供本单位2016年度缴纳养老保险凭证或证明;
6.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
6.4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七、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资料于2017年 3 月 22 日至2017年 3 月 28 日的上午9:00至11:30和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到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如已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版营业执照的企业,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 13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四开标室。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创业路118号
邮 编:071051
联系人:孟英杰、曹坤
电 话:0312-3108821
传 真:0312-310881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邮 编:071000
联系人:薛征、张帅
电 话:0312-5075320
传 真:0312-5075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