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江陵县龙渊路(楚江大道--沿江路)配套工程(排水) (项目名称)已由 江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陵县龙渊路(楚江大道--沿江路)配套工程(排水) (项目名称)已由 江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江发改审批【2016】16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陵县市政园林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江陵县市政园林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江陵县新城片区南部,西起沿江路,东至楚江大道;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道路全长3065米,红线宽50米;
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 /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雨污水排水管道建设,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2013年3月1日至今承建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达到1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如市政综合工程需含有雨污排水管道工程或单独的雨污排水管道工程(提供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4 其他要求
3.4.1 财务要求:良好,提供2014-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2016年度财务报表未出则提供2013-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4.2技术负责人、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材料员)具备相关岗位或资格证书;
3.4.3不更换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五大员)的承诺;
3.4.4项目经理只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且投标人无特殊不可预见情况不更换项目经理及项目工程师(注: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中标公示、施工期间为同一人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示,否则视为有在建项目。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或变更项目经理未在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4.5 投标人在湖北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省住建行政主管部门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投标单位单独提供一份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以备建管部门核验一体化平台信息)。
3.4.6参加开标会议的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7年3月22日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4月12日9时30分,地点为江陵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具体地址为江陵县楚江大道,荆监一级公路招商口往荆州方向的200米处。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陵县市政园林建设中心
地 址: 江陵县楚江大道41号
联 系 人: 林 金 华
电 话: 15090809088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沙市区北京西路440号
联 系 人: 张 娟
电 话: 18608616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