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3-24 截至日期:2017-04-13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198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秀山县兴隆坳水厂扩建工程已由秀山县发改委以秀山发改函[2016]61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县佳沃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秀山县兴隆坳水厂扩建工程已由秀山县发改委以秀山发改函[2016]61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县佳沃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秀山县兴隆坳水厂扩建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
2.2 建设地点:秀山县梅江镇兴隆坳村。
2.3 工程规模:工程建设规模为新增日供水3万m3,建设完善絮凝沉淀池、滤池、清水池和加氯加药设施,配套完善输供水管网,项目总投资约1.4亿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秀山县兴隆坳水厂扩建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组价的编制及招标控制价审核配合工作)及后续服务工作。
2.5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审查通过后30日历天提交初步设计初稿,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3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施工图审查通过后7日内提供最终施工图。
3.投标人资格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2市外勘察设计企业须按《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建【2013】310号)规定取得《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登记证》,否则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4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和招标文件补遗等资料。请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本工程答疑、补遗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若投标人未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13日11时00分,地点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秀山县佳沃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冯老师
电 话: 023-7686219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联 系 人:谭老师
电 话: 023-67119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