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宁阳县新区路网工程主路面及非机动车道建设项目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阳县新区路网工程主路面及非机动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阳县新区路网工程主路面及非机动车道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东宁阳统筹城乡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东宁阳统筹城乡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宁采备字2014—005。
2.2 建设地点:位于宁阳县城东部新区。
2.3项目概况:总长度约为6000米,主要包括兴隆街东延、经四路中段、清风路北延、郭台路北延、新区四路北段、华阳大街6条道路建设,建设内容为各道路主路面、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雨污水管网、路灯等配套设施的施工及相关材料的采购。
2.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及保修阶段的施工(另行招标的内容除外,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质量标准:按照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规范执行,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8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84111757.03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须拟派市政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的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报名锁定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擅自更换,否则评标时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19日至2014年5月23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楼工程科(联系人:张端,联系电话:0538-5637023)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有效身份证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市场行为证明、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由施工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出具)、外省市政企业按照鲁建城函(2014)26号文须提供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或省外企业入鲁备案证明、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资料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9日14时30分,地点为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楼开标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泰安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宁阳政府网”、“宁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宁阳统筹城乡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宁阳县杏岗路郦水花园
邮 编:271400
电 话:0538-5666566
电子邮件: nyjsjgck@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阳县东街201号
邮 编:271400
联 系 人:刘成
电 话:0538-6088868
传 真:0538-6088868
电子邮件:wanhe5056@163.com
2014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