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管道项目 » 招标信息 » 正文
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3-27  截至日期:2017-04-17  所在地区:河北/唐山市  浏览次数:316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乐亭县城区振兴路北段道路及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已由乐亭县发展改革局以乐发改[2017]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亭县城区振兴路北段道路及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已由乐亭县发展改革局以乐发改[2017]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乐亭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出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一)项目名称:乐亭县城区振兴路北段道路及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
(二)建设地点:乐亭县振兴路,北起金融大街,南至觅园街北侧约100米
(三)建设规模:
金融大街至觅园街北侧路段车行道全段改造;金融大街至觅园街北侧路段新建雨水管线,铺设雨水管道、改造污水管道、对原污水管网进行倾掏、内衬修复;拆除两侧人行道原有便道砖、重新铺装面包砖;拆除更换破损路缘石;道路维修后施划道路标线。
(四)资金来源:县财政出资
(五)质量标准:合格
    (六)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乐亭县城区振兴路北段道路及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3月27日 8:30至2017年3月31日 17:3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17日9时30分,地点为乐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乐亭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唐山市乐亭县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8633335639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28号中原商业广场B座10层
联系人:邸永红
电 话: 13315573827
电子邮箱:xzzb@vip.163.com 
会展 13890505561
热线 400-8088-659
客服 1977554587
反馈
APP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