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3-28 截至日期:2017-04-18 所在地区:宁夏/石嘴山市 浏览次数:264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大武口区星海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站锅炉房除尘及供热管网改造工程)经石大发改发【2016】108号文件批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武口区星海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站锅炉房除尘及供热管网改造工程)经石大发改发【2016】10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武口区星海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资金来源为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及辖区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武口区星海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站锅炉房除尘及供热管网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大武口区星海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主要对一站星海家园一、二期室外采暖、潮湖路及古香路供热主管网改造,拆除原有部分管网,敷设聚氨酯直埋保温管5595米,砌筑井室、更换、安装锁闭阀等。
评标办法:本工程监理及施工采用综合评估法。
招标范围: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图纸、招标文件及清单。
建设地点:大武口区星海镇一站。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大武口区星海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站锅炉房除尘及供热管网改造工程)施工
二标段:大武口区星海镇基础设施建设供热工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单位均可报名。建造师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外地进宁企业须为一级建造师),投标单位近三年应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监理: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投标单位近三年应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投标。
3.3根据宁建发[2014]225号文件第六条<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市政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不得参加施工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下的市政工程项目投标,一级企业不得参加施工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下项目的投标,本项目特级企业与一级企业不得参与。
4.报名事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7日至2017年3月31日18:00时之前登录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网络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号,因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发布平台管理要求,招标代理机构无法获得投标人信息,故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主动关注变更公告及补充内容的发布,如因自身原因没有及时查看招标公告、变更公告及任何澄清补疑文件,后果自负。招标文件下载时间结束后将不能下载招标文件。
4.2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陆管理,投标人手中原有的CA数字证书(有效期内)可在新平台免费注册使用。未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4楼大厅办理。联系电话:15109601637,固定电话:0951-6891120。或石嘴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一楼B号窗口办理,联系电话:15379565451,固定电话:0952-2688747。
4.3招标文件售价:每个标段人民币1000元整,施工另收图纸费:叁佰元整,售后不退。施工报名截止后请到宁夏惠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图纸及技术标封皮。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65号综合楼四楼422室。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4月18日上午9:00时,地点为石嘴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厅,地址:新区行政中心五岳路51号即三馆一中心东侧、长庆东街与五岳路交界处)。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武口区星海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代理机构:宁夏惠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喜迪
联系电话:0951—5017319
宁夏惠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 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