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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3-28  截至日期:2017-04-01  所在地区:宁夏/中卫市  浏览次数:447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项目为海原县城区2017年集中供热工程项目,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函[2017]9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海原县城区2017年集中供热工程项目,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函[2017]9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除自治区补助及银行贷款外,其余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原县城区。
2.2建设内容:东区1台40T吨;南区2台40T锅炉脱硫除尘设备改造及相配设备改造设计,新建4座换热站(R8/3;R1/3;R1’/2;R2”/2)及相应管网,改造建设3座换热站(R4/1;R1/1;R2’/1)及相应管网设计。
2.3标段划分:本项目设计划分为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拟委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近年有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宁检会【2010】2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所在地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察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8日至2017年4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在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须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资料(注:报名时填写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必须为法人授权委托人,扫描件必须清晰)。所有提供资料和数据必须真实有效。
4.2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成功后,请于2017年3月28日至2017年4月1日,按系统提示缴费后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3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①投标人持 CA 锁按系统提示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按系统提示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开标截止前未到账不予认可。保证金必须以交易中心备案的基本户转入,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②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资源交易网“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4.4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新系统办理CA锁及联系方式:0951-3915750、3915751、3915752;中卫市办理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955-8597701。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和产权交易科联系。咨询电话:0955-7067693。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8503300按3号键咨询即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地点为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卫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海原县城区              
联系人:张旭                  
电话:18195547555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安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分公司
地址: 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企业公园D区7号楼319复室
联系人:孙涛
电话:18995007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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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 400-8088-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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