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3-28 截至日期:2017-04-10 所在地区:宁夏/吴忠市 浏览次数:28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盐池县水保街等道路及排水工程已由盐发改建【2017】6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及县财政,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池县水保街等道路及排水工程已由盐发改建【2017】6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及县财政,招标人为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鼓楼街-盐州路,南翁城-广惠街,福州路-盐州路。
2.2建设内容:
一标段:鼓楼南街(南翁城-广惠街)道路及排水改造工程,改造道路420米,机动车道7米,两侧各3米人行道,改造排水420米,铺设D600钢筋棍凝土
管,安装路灯22盏。及纬二路西延伸段(鼓楼街-盐州路):改造道路204米,道路宽度7米,道路铺设舒布洛克砖,安装路灯12盏。
二标段:水保街(福州路-盐州路)道路及排水改造工程,改造道路全长560米,机动车道7米,两侧各5米人行道,安装路灯32盏,敷设D600排水管道560
米,安装路灯30盏。
2.3计划工期:150天,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内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共划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南翁城-广惠街、鼓楼街-盐州路
二标段:福州路-盐州路
3.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报名人应提交县级以上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外地投标企业需提供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查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3根据宁建发[2014]225号文件《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以上施工谢绝施工总承包特级及一级企业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1)以上资格条件不符合的投标单位,投标时投标文件拒收。
2)各投标单位应每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网站更新内容。
4.招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7日至2017年3月31日,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报名,报名时需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注册建造师证,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注:报名时填写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必须为法人授权委托人的,扫描件必须清晰)。
4.2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于2017年3月27日至2017年3月31日,登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按系统提示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4.3施工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报名截止后领取图纸等具体事宜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招标文件及图纸售后不退,若未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报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账号无法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盐池县
邮 编:751500
联系人:李文莉
电 话:13909534932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方宇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
邮 编:751100
联系人:王鹏
电 话:0953-6528688、18095381962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