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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3-28  截至日期:2017-04-10  所在地区:宁夏/中卫市  浏览次数:273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经卫发改发[2016]119号文件批准,资金来源于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自筹。招标人为中卫市启源房地产开发有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卫发改发[2016]119号文件批准,资金来源于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自筹。招标人为中卫市启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中卫市新墩村东区一期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项目室外配套工程监理  
建设地点:位于新墩路以东、平安大道以南、六中八小以西、滨河大道以北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为287382m2的室外配套工程                             
标段划分:
1标段:道路、给排水、消防、采暖管网、门房、换热站、自行车棚、大门、围墙等工程监理;
2标段:绿化工程(除主次干道及宅间路以外的道路、铺装)监理;
3标段:室外高低压供电、小区亮化、监控、通信工程监理;
计划工期:随施工工期至工程保修期结束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内容
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质要求:1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2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3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有良好的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总监。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所有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1个标段。
3.4根据宁检会【2011】3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公司所在地、市、县(区)检察机关出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外地投标企业提供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7日至2017年3月31日08:00-18:00时,登录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
4.2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成功后,请于2017年3月27日至2017年3月31日,按系统提示缴费后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3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①投标人持 CA 锁按系统提示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按系统提示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开标截止前未到账不予认可。保证金必须以交易中心备案的基本户转入,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②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4.4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新系统办理CA锁及联系方式:0951-3915750、3915751、3915752;中卫市办理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955-8597701。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和产权交易科联系。咨询电话:0955-7067693。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8503300按3号键咨询即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地点为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卫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卫市启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怀远南路           
联系人:王 毅、赵小温            
电  话:0955-7608045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金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南街164号
联系人:倪小媛
电  话:1819554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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