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3-28 截至日期:2017-04-10 所在地区:宁夏/固原市 浏览次数:465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彭阳县小岔乡“十三五”移民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一期、二期工程施工已由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彭发改发【2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阳县小岔乡“十三五”移民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一期、二期工程施工已由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彭发改发【2016】279号、及彭发改发【2016】28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专项建设基金、银行贷款、移民自筹,招标人为彭阳县小岔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彭阳县小岔乡“十三五”移民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一期、二期工程施工
建设地点:彭阳县小岔乡小岔村
建设规模:一期新建混凝土道路,架设电线、混凝土电线杆、给排水及配套阀门井、检查井等设施及其他配套设施;二期新建混凝土道路,架设电线、混凝土电线杆、给排水及配套阀门井、检查井等设施、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及其他配套设施。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根据宁建发[2014]225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第六条的规定,本工程谢绝施工总承包一级及特级企业投标);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职业资格(外地企业须提供一级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网上报名的建造师与开标现场提供的建造师一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管理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及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宁检会【2010】2号文件相关规定,投标企业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4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固原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以及2016年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宁夏人事厅通报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5根据宁建发【2016】64号文件规定,界定为有招投标违法行为的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上述资质要求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请于 2017 年 03 月 27 日至 2017 年 03 月 31 日,在招标投标网上办事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拟派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彭阳县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等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投标人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须上传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资料的扫描件不清楚或者不清晰视为不合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登录招标投标网上办事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阳县小岔乡人民政府
地址:彭阳县小岔乡小岔村
邮编:756500
联系人:闫津
电话:18609546700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丽景商贸城35-01号
邮编:750011
联系人:李楠、张思茹
电话:0951-5986766、18995058995
陕西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0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