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顺平县城镇供水管网项目一期施工一标段 已由 顺平县发展改革局 以顺发改字【2016】7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顺平县城镇供水管网项目一期施工一标段 已由 顺平县发展改革局 以顺发改字【2016】7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顺平县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及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顺平县平安大街、桃源大街、蒲金路、永平路、保阜路、顺兴北路、桃源大街、仙洲路、木兰西街、保阜路、鑫源路11条道路;
2.2.建设内容:敷设供水管网给水管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合同估算价:约2257万元;
2.4.计划工期:180天;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市政工程验收规范》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与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个人。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3.4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 28日至2017年 4 月 1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顺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保定市顺平县北环城路顺平县党校院内)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原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外埠企业需提供进冀备案手续,以上资料A4纸张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套留存备案。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4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 顺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顺平县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顺平县永平路永禄大街南-106号
邮 编:072250
联 系 人:张晓斌
电 话:13730214333
招标代理机构:康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辛集市新开街6号
邮 编:052360
联 系 人:马春林、舒小刚
电 话:13933285559
传 真:0312-3131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