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江陵县发展大道(荆江路~荆河路)道路排水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江陵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陵县发展大道(荆江路~荆河路)道路排水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江陵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发改审批【2017】3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陵县市政园林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江陵县市政园林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武汉众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江陵县城区发展大道;
建设规模:道路全长1137米,道路红线宽40米;
计划服务周期:
1、勘察阶段:按照招标人要求在20个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正式成果;
2、设计阶段:按招标人的要求,在10个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优化方案设计获批后1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和概算;初步设计批复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和概算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由招标人确定是否编制)
3、工程实施阶段后续服务: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期限。
项目总投资:计划总投资3800万元;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道路、排水、人行道、绿化、路灯、道路交通设施、弱电等项目地质勘察(含初勘、详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配合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给水排水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的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类高级职称。勘察负责人要求为注册岩土工程师;
3.3、业绩要求:2013年至今至少独立完成过一个类似城市道路设计项目的业绩,且项目投资额不少于2000万元(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且2013年至今至少独立完成过一个类似项目勘察业绩(提供勘察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4、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营业执照;
3.5、项目总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及主要参与人员简介(附相关证书、附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主要参与人员包含市政道路、排水、绿化、结构等专业负责人;
3.6、投标人在湖北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省住建行政主管部门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投标单位单独提供一份总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名单,以备建管部门核验一体化平台信息)。
3.7、提供现场服务的承诺;
3.8、2013年至今在本行业无不良行为记录;
3.9、投标保证金: 伍 仟元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20日9时30分,地点为江陵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具体地址为江陵县楚江大道,荆监一级公路招商口往荆州方向的200米处。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 联系方式
江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16—4739966
招 标 人:江陵县市政园林建设中心
地 址: 江陵县楚江大道41号
联 系 人: 禹 平
电 话:15171130235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众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沙市区北京西路440号
联 系 人: 郭新慧
电 话:13396002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