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3-29 截至日期:2017-04-05 所在地区:江苏/苏州市 浏览次数:363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2016年度供水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GYY201605028 招标人名称:苏州工业园区清源华衍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江苏海外集团国
项目名称:2016年度供水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GYY201605028
招标人名称:苏州工业园区清源华衍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关于苏州工业园区
标段编号:GYY20160502807
标段名称:独墅苑四期二次供水改造工程
发包内容:给水工程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合同估算价:210.000000(万元)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标段规模:DN150及以下不等管径的铸铁管,DN80及以下不等管径的复合管等,合同估算价为210万元。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总监)资质:[小型项目管理师]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企业业绩要求:无
4.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无
5.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6.招标人可以拒绝园区施工单位考评结果为c类或者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的申请人投标;
7.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8.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9.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11.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1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件;
13.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为:苏州市名录与园区增补名录中市政专业Ⅰ、Ⅱ、Ⅲ组(组别不一致时以园区增补名录中的组别为准),以开标当日有效的名录为准;
1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5.其他条件:15.1.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15.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15.3.提供企业承诺书,格式自拟但应包含公告中的第7、8、9、15.1、15.2条中的全部内容。
其他说明: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进度款支付比例为完成合格工作量的75%,实际承包范围完成并通过验收,将支付完成工程款金额的80% ,通过审计付款至95%,缺陷责任期到期后付余款。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期间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备注:投标单位不需要报名操作,直接支付后下载招标文件。)
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4/5日17:00
招标人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港街33号
联 系 人:赵亚军
电 话:67629961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7号永新大厦1幢9楼
联 系 人:赵恋
传 真:0512-65160659
电 话:0512-65722611
苏州工业园区招投标投诉电话:0512-66605607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7年03月29日 至 2017年04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