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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3-29  截至日期:2017-04-20  所在地区:河南/洛阳市  浏览次数:275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建设一局的委托,就伊滨污水处理厂配套进出

一、招标条件
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建设一局的委托,就伊滨污水处理厂配套进出水管道建设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名称:伊滨污水处理厂配套进出水管道建设工程施工
(2)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编号:洛政采代【2016】52号
(3)工程概况:伊滨污水处理厂总设计规模为20万m3/d,配套进出水管道工程主要包括污水管道和雨水管道。其中污水进水管道由掘丁路至污水处理厂西围墙外5米处,长153米,管径为DN2000mm,采用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外排管道由污水处理厂西围墙外5米处至伊河,长922米,管径为DN1600mm,伊河水位低于120米时自流排放,大于120米时,采用泵提升压力后压力流排放。雨水管道南起掘丁路东侧红线外掘丁路雨水预留井,北至伊河,全长753米,管径为d2000。
(4)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直接支付。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控制金额(拦标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5)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6)工期:45日历天,开工日期按业主通知要求。
(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8)资格审查: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9)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本代理机构支付,中标人无需支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注册建造师资格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其将不被接受。该《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不退还。
(4) 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9日8时30分至2017年4月6日18时0分,登录网络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五、招标文件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3月29日08时30分至2017年4月6日18时0分,登录程网络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入口在线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投递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上午9:30分,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到网络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入口,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市会展中心A座五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单位名称: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建设一局
地址: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379-63923835
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女士(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服务工号:Lyszfcg0305)
电话:0379-63333611
邮箱:donghong21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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