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3-29 截至日期:2017-04-21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18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AOS地块配套道路工程、竹溪河西侧片区区间道路一期工程(2、3号道路)已由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以渝两江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AOS地块配套道路工程、竹溪河西侧片区区间道路一期工程(2、3号道路)已由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以渝两江经审【2015】321号文及渝两江经审【2015】38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AOS地块配套道路工程、竹溪河西侧片区区间道路一期工程(2、3号道路)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2.2项目概况:AOS地块配套道路工程位于水土高新园竹溪河东侧,为AOS地块提供通道及相关市政管网配套,为城市次干道,设计速度40km/h,道路长度约671.803m,双向四车道,路幅宽26m,竹溪河西侧片区区间道路一期工程位于竹溪河西侧片区,道路全长约1.34公里,路幅宽度16-22米,其中2号路为城市支路,道路全长429.312m,双向两车道,标准路幅宽度16m,设计车速30km/h。3号路为城市支路,道路全长529.351m,双向两车道,标准路幅宽度22m,设计车速30km/h。建安总投资约3300万元。
2.3 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为4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以招标人的书面进场通知为监理服务期的起始时间,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监理资料交接完成且审计机构完成工程审核、缺陷责任期(竣工后24个月)满后为监理服务期的完成时间。
2.5招标范围:包括AOS地块配套道路工程、竹溪河西侧片区区间道路一期工程(2、3号道路)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工程、绿化、照明、交通工程及综合管网配套设施等所有工作内容的施工及保修阶段全程监理工作,包括“四控两管一协调”,即:投资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组织协调工作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重庆市市外监理企业按照渝建发【2016】36号文规定,2016年5月1日起,重庆市外监理企业在投标前必须纳入市城乡建委“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信息库”。市外监理企业的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在有效期内的,提供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及在渝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名单复印件(拟派本项目监理人员须是已备案人员);市外监理企业的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失效的或新入渝的市外监理企业提供本单位以及项目所配备的监理从业人员已纳入重庆市城乡建委“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信息库”且在入渝信息有效期内的截图文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3 月 29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相关资料。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本招标项目的答疑、补遗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是否已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关资料,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本次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先交纳招标文件资料费后,方能提交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7年 4 月 21 日 9 时00分至2017年 4 月 21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接标处(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具体房间号见当天展示牌)。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
联系人:金老师
电话:023-6031354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金果园E1-3-1
联系人:沈钰超
电话:023-68171068
传真:023-686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