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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4-01  截至日期:2017-04-20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181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马武镇2016年度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后期扶持项目 (兴隆村、平桥村蔬菜基地建设工程),已由 涪陵府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马武镇2016年度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后期扶持项目 (兴隆村、平桥村蔬菜基地建设工程),已由 涪陵府[2016]145号文和涪水务发[2016]31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涪陵区马武镇农业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不足部分由乡镇和村社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平桥村9社硬化宽2.5m长1100m生产便道;铺设DN110、DN90管网长1911m、新建给水栓40个;兴隆村7社新建宽3m长500m生产便道、硬化宽0.8m长4056m便民路、恢复整治硬化渠道长360m、兴建50m3高位水池1口、铺设DN110、DN90、DN75管网长2121m、新建给水栓48个。投资约103.15万元。

2.2  招标范围为:马武镇2016年度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后期扶持项目 (兴隆村、平桥村蔬菜基地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

2.3项目地点:兴隆村、平桥村。

2.4建设工期:90日历天

2.5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公开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4月    1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 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区马武镇农业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涪陵区马武镇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山顶道国宾城11栋30-2

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3-72733526                         电  话:023-67453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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