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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4-06  截至日期:2017-05-03  所在地区:上海  浏览次数:266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16年度普陀区河道直排污染源截污纳管工程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16年度普陀区河道直排污染源截污纳管工程二期代建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近三年本市类似项目相关经验; 3、项目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要求: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相关职业资格。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取消项目管理资格的行政处罚; 5、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6年度普陀区河道直排污染源截污纳管工程二期代建
2、招标编号:SHXM-00-20170401-7368(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8-17-1335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项目:2016年度普陀区河道直排污染源截污纳管工程二期代建 项目内容: 工程项目代建管理服务 项目预算:36万元人民币 服务限期:合同签订后180天内完成。 招标编号:SHXM-00-20170401-7368
5、交付地址:大渡河路1718号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180天内完成
7、采购预算金额:360000(国库资金:360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4-06 00: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4-12 23:59:59截止,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三证合一); 2、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注: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报名资料请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 (*本项目报名时间2017年4月6日至2017年4月12日,逾期报名概不受理)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5-03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5-03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瞿溪路801号501
2、开标地点:瞿溪路801号501。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开标时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副本五份(为已上传之电子投标文件打印并加盖公章)。 2)、需携带CA证书和与CA证书相匹配的笔记本电脑一台。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普陀区市政水务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 上海市大渡河路1718号B区611 
邮编: 200333 
联系人: 徐亚钰 
电话: 52657815*633 
传真: 52657815*633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瞿溪路801号501室
邮编: 200023
联系人: 黄玥琤
电话: 64692478
传真: 64646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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